昨日,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《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(草案)》立法说明会。市法制办负责人汇报称,将采取一系列措施遏制违建。根据违建的不同阶段和情节轻重,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,责令限期改正,改正后,经认定,符合保留条件的,处建设工程造价10%的罚款。
对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,责令限期拆除,逾期不拆除的,依法组织强制拆除,拆除违建费用由违建者承担;不能拆除的,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,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%的罚款,让违建者无利可图。
违建行为将与信用记录挂钩。“比如‘种房专业户’,这一条就会作为不良信息录入,影响其信贷。”法制办负责人说。
部分违建还将影响整栋建筑的交易。草案规定,对存在违建的房屋,由城市综合管理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房屋主管部门,暂停办理该房屋的权属登记手续。比如一套别墅,业主私自开挖酒窖或加盖一层,这些部分违建将影响整套别墅的交易、抵押等。
为将违建消除在萌芽状态,草案明确,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,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,或者临时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,责令限期拆除,并可处以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的罚款。
武汉拟对违建开罚罚款额度为工程造价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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