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办事指南


项目洽谈应说明的问题:

1、咨询服务类别:概算编制或审核、预算(标底)编制、结算编制或审核、全过程咨询服务等

2、工程概况:工程的建设规模、估算投资、建设用途(住宅、厂房、公共建筑等)

3、任务完成的时限以及质量目标要求等

委托方需要提供的资料:

(一)预算(标底)编制

1、编制要求:如执行哪个地区定额、什么时间的材料价格信息,以及是否有需要划分施工标段单独计价等

2、全套施工图纸及其设计电子文档、招标文件

3、委托方商定的设备材料品牌及单价的确认函

(二)结算编制或审核

1、经业主确认的施工图或竣工图及设计电子文档

2、设计变更资料、图纸会审纪要、现场签证单

3、施工合同、补充协议、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

4、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书、经业主审核的结算书、工程量计算书及相应的电子文档

5、业主与施工单位商定的设备材料品牌及单价的确认函件

注:以上提供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、完整性由提供资料方负责。